托马斯·潘恩:简明年表(Thomas Paine: A Brief Chronology)

1737 托马斯·潘(Thomas Pain)1出生(1 月 29 日),地点为诺福克郡(Norfolk)塞特福德(Thetford)。

1738 伊丽莎白·潘(Elizabeth Pain)出生。

1750 成为其父亲的学徒(apprenticed to his father)(紧身胸衣制造者〔staymaker〕)。

1757 加入私掠船(privateer)《普鲁士国王号》(King of Prussia)船员队伍,为期六个月。

1759 在肯特郡(Kent)桑威奇(Sandwich)开设紧身胸衣制作店(staymaking shop)。

1759 同玛丽·兰伯特(Mary Lambert)结婚(9 月 27 日)。

1760 玛丽·兰伯特死于分娩(dies in childbirth)。

1761 返回塞特福德,在那里他开始成为消费税署(Excise)(地方税收征收机构〔local tax collection agency〕)官员的过程。

1762 正式加入消费税署(Excise),并开始在林肯郡(Lincolnshire)格兰瑟姆(Grantham)工作。

1764 被提升到林肯郡奥尔福德(Alford)的职位。

1765 被消费税署解雇(fired from excise),在诺福克郡迪斯(Diss)被聘为紧身胸衣制造者(staymaker)。

1766 在伦敦一所学院(academy)教授阅读和写作。

1768 在对其解雇提出成功申诉(successful appeal of his dismissal)之后,返回苏塞克斯郡(Sussex)刘易斯(Lewes)的消费税署。

1769 应其前房东遗孀(former landlord’s widow)邀请,成为刘易斯一家小型杂货和烟草店(small grocery and tobacco shop)的经理。继续在消费税署工作。

1771 同店主之女伊丽莎白·奥利夫(Elizabeth Ollive)结婚(3 月 26 日)。

1772 开始为消费税官员(excisemen)提高工资(increased wages)而撰写给议会(Parliament)的请愿书(petition),即《消费税官员的案情》(The Case of the Officers of Excise)。

1772-73 前往伦敦推广并分发(promote and distribute)《案情》(Case),并游说(lobbies)议会议员(members of Parliament)。

1774 被消费税署解雇(4 月 8 日);烟草店破产(goes bankrupt);同妻子正式分居(formally separated)(6 月 4 日)。在伦敦遇见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启程前往费城,并于 11 月 30 日抵达。

1775 被罗伯特·艾特肯(Robert Aitken)聘为《宾夕法尼亚杂志》(The Pennsylvania Magazine)编辑。开始撰写《常识》(Common Sense)。

1776 《常识》(Common Sense)于 1 月 10 日出版。在丹尼尔·罗伯多将军(General Daniel Roberdeau)麾下的宾夕法尼亚民兵(Pennsylvania militia)中服役;成为纳撒尼尔·格林将军(General Nathanael Greene)的副官(aide-de-camp)(9 月)。12 月出版《美国危机》(American Crisis)第一期。

1777 出版《美国危机》(American Crisis)第 2、3、4 期。代表宾夕法尼亚担任出使易洛魁人(Iroquois)的使节(envoy)。被任命进入外交事务委员会(Committee for Foreign Affairs)。

1778 发行《美国危机》(American Crisis)第 5、6、7 期。

1779 被迫从外交事务委员会辞职。

1780 出版《危机》(Crisis)第 8、9 期和《非常危机》(The Crisis Extraordinary),以及《公共善》(Public Good)。

1781 同约翰·劳伦斯(John Laurens)一起前往法国,执行为美国战争努力(American war effort)取得贷款和补给(loans and supplies)的任务。

1782 出版《致雷纳尔神父书,论北美事务》(Letter to the Abbé Raynal, on the Affairs of North America)以及《危机》(Crisis)第 11、12 期(“致谢尔本伯爵”(“To the Earl of Shelburne”))。

1783 于 4 月 19 日,即莱克星顿战役(Battle of Lexington)周年纪念日,出版《最后的危机》(The Last Crisis)(第 13 期)。

1784 纽约因他对美国事业(American cause)的服务而授予他位于新罗谢尔(New Rochelle)的一座农场;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以 3,000 美元付款奖励他。

1785 开始从事铁桥(iron bridge)工作。

1787 未能在费城为其桥梁模型(bridge model)获得支持;启程前往法国,在那里他向法国科学院(French Academy of Sciences)展示其桥梁计划。遇见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

1788 返回英格兰,在那里他为其桥梁设计(bridge design)取得专利(patent)和财政支持(financial backing),但桥从未建成。

1790 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出版《法国革命论》(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

1791 潘恩出版《人的权利》(Rights of Man),以回应伯克对法国革命(French Revolution)的攻击。

1792 出版《人的权利,第二部分》(Rights of Man, Part the Second),因此他在英格兰被缺席定罪(convicted in absentia),罪名是煽动性诽谤(seditious libel),并被判处死刑。被选入法国国民议会(French National Assembly),作为来自加莱(Calais)的代表。

1793 被任命进入负责起草(drafting)一部新法国宪法(French Constitution)的委员会;在恐怖时期(Terror)被罗伯斯庇尔(Robespierre)监禁,并险些避过断头台(guillotine);出版《理性的世纪》(Le Siècle de la Raison),即《理性时代》(The Age of Reason)的早期版本。

1794 在英格兰出版《理性的世纪》(Le Siècle)手稿的修订并扩展版本(revised and expanded version),题名为《理性时代》(The Age of Reason)。获释出狱。

1795 出版《论政府第一原则》(Dissertation on First Principles of Government)和《理性时代,第二部分》(The Age of Reason, Part the Second)。

1796 出版《土地正义》(Agrarian Justice)、《英国财政体系的衰落与崩溃》(The Decline and Fall of the English System of Finance)和《致乔治·华盛顿书》(The Letter to George Washington)。

1801 杰斐逊成为美国总统,并邀请潘恩返回美国。

1802 乘船前往美国,在那里他在白宫(White House)受到杰斐逊接待;潘恩因他对华盛顿的攻击以及他被传闻的无神论(reputed atheism)而在报刊中受到猛烈抨击(lambasted)。

1809 去世(6 月 8 日)。葬于他在新罗谢尔的农场。


  1. 潘恩出生时名字中没有“e”。他后来在人生中加上了它。
最后修改:2026 年 06 月 13 日
如果觉得我的文章对你有用,请随意赞赏